北京法辯律師事務所律師承辦的搶劫案第37天獲不予批捕,當事人成功獲釋
時間:2020-12-19 來源:
日前,受某搶劫案當事人委托,北京法辯律師事務所指派盧曉亮律師擔任其偵查階段的辯護人。接受委托后,辯護人積極開展辯護工作,第一時間會見當事人,通過會見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況。
辯護人認為涉案當事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,并向公安機關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,要求對當事人變更強制措施。但公安機關態度堅決,不同意辯護人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,并提請檢察院對當事人批準逮捕。
辯護人在第一時間向檢察院提交不批準逮捕法律意見,并與承辦檢察官積極溝通。最終,檢察院采納了辯護人的意見,對涉嫌搶劫案的當事人做出不批準逮捕決定,當事人在“黃金救援期”的最后一天成功獲釋。


辯護人認為涉案當事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,并向公安機關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,要求對當事人變更強制措施。但公安機關態度堅決,不同意辯護人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,并提請檢察院對當事人批準逮捕。
辯護人在第一時間向檢察院提交不批準逮捕法律意見,并與承辦檢察官積極溝通。最終,檢察院采納了辯護人的意見,對涉嫌搶劫案的當事人做出不批準逮捕決定,當事人在“黃金救援期”的最后一天成功獲釋。

